校属各单位:
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继续采取“以奖代补”的资助办法,申报课题须是最终研究成果。资助课题以研究经济社会问题、现实发展问题、湖北地方问题为主,突出应用研究和对策研究。申报课题的有关要求和资助金额详见《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指南》。
二、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
三、成果宣传转化要遵循“先评审鉴定、后出版(发表)”的原则,并在成果显著位置标注“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十一五’规划资助课题”。项目资助经费如不能满足课题研究需要,不足部分由课题负责人自行筹集。
四、已获省部级资助的研究成果不能申报,教材、教辅不能申报。
五、报送我处材料包括:
1.审查合格的《申请书》1份。
2.研究成果(包括未发表研究报告、论文,未出版专著打印稿等)一式4份,A4纸打印,不得出现申请者个 人或单位信息。
封面内容依次如下:
①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0年度申报研究成果
②学科分类:
③课题名称:
④成果形式:
内文内容依次如下:
①目录
②课题设计论证(要求见《申请书》第二部分)
③正文
3.各单位申报项目一览表(包括课题组负责人姓名、单位,课题组成员,课题名称、学科分类,成果形式,申请经费等,用Word文档制作)1份。
六、项目评审补偿费(含微机录入费)收费标准为专著每项150元,研究报告和论文每项100元。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过规定标准收取费用。
七、时间安排:
1、10月20日前,上交审查合格的申请书、研究成果交至发规处
2、10月21日-25日,发规处对申请书进行审核、查重,对有问题的申请书要求申报人修改。
3、10月26日-30日,组织校内专家评审,择优上报。
4、11月1日,将合格的申请书和研究成果上报中共湖北省委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课题指南》、《申请书》等项目申报所需材料请从湖北理论信息网上下载(http://www.hbllxx.com)。
联系人:张艳 电话:81652054 电子邮箱:36331842@QQ.com
发规处
201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