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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报:中南分校“误人子弟”标准引发热议

校对: 责编: 终审: 时间:2008-08-19 阅读:

中南在线讯 据中国质量报819报道:创建和谐校园,除了加强硬件设施管理之外,学校管理方也应对人才引进、教学质量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但如何对教学质量进行量化管理,一直是个难题。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韩愈的《师说》在唐代就对教师的基本职责予以了概括,而通常教师不履行职责的行为会被认为是误人子弟。

而是否误人子弟到底用什么做评判标准呢?对此,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近日,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出台了一份“教师误人子弟14条标准”,并相应制定了严格的处罚措施。这种用具体的评判标准量化误人子弟的做法一时引来议论纷纷。

误人子弟有标可循

近日,武科大中南分校对外公布了“教师误人子弟14条评判标准”。这14条评判标准涉及教学的方方面面。如讽刺挖苦学生、上课照本宣科、整堂课以放录像代替教学、批改作业写一个“阅”字了事、教学内容陈旧、对实验过程不熟悉、指导实习不认真、教学出现常识性错误等。只要涉及一条,均会被认定为误人子弟。

据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教务处副处长王淑华介绍,为了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强制性落实学校“不让一名不合格的教师上讲台,不让一名上讲台的教师误人子弟”的硬性要求,学校历时一年多的时间,经过教师、学院院长、教学督导、教务处、学校校长办公会议5次大的讨论和修改,最终形成了14条评判标准。

该校规定,教师一学年内出现一次误人子弟行为,期末考核降一档;出现两次,期末考核降两档;出现三次,期末考核“一票否决”或调离教学岗位,或者校方与其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一石激起千层浪

这些规定一出台,不仅在该校教师中引发热议,同时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在中南分校内部,绝大多数学生对校方此举持赞成态度,他们表示,14条规定中所反映的问题在现在的高校中十分普遍,确实应该出台类似的规定,促进高校教学的改善,“自己交费上学,应该享受到优质的教育”。

在多所武汉高校的采访调查中,来自武汉理工大学的一位同学称,标准中反映的很多问题都是现在很多高校教学的真实写照,他十分欢迎这样一份规范老师教学行为的标准出现。

但是,作为标准约束对象的教师则普遍持反对或保留态度,有不少老师提出会造成教师心理压力增大的看法。

中南分校文法学院的张老师就称:“自己在看这14条时,一直在心里对照自己是否存在误人子弟的行为。对自己而言,尽管出现的概率不是很大,但一旦出现,学校的处理显得过于严厉。”商学院的陈老师则说:“高校的教师都是高素质的人员,学校对教师的考评应该有一个度的把握,否则会让教师背负沉重的心理负担。”

华中科技大学的胡老师表示,如果按照此标准,老师一旦被认定误人子弟,处罚是相当严重的,同时老师的颜面尽失,尤其是年轻老师将很难立足,这会极大挫伤教师的积极性。

实际效果众说纷纭

记者在随机采访中发现,有不少人对这个标准提出质疑,认为表述太抽象,评判标准很难界定。

武汉市第六中学的杨老师说,这14条标准的表述太抽象了,譬如“教学内容陈旧”一条应怎样界定?作为老师可能认为这个例题是关键、是经典范例,讲了十几年都还是重点,但会不会有同学觉得这个例题太老套,早就过时了,老师讲了十几年了还在讲这个东西呢?还有“照本宣科”、“指导实验不认真”等等这些标准都是很难说清楚的。

武科大中南分校教务处副处长王淑华表示,教师可以把标准作为对自己教学的一种警示,但也不必太过于放在心上,校方对任何“误人子弟”行为的认定,会非常严肃和认真,都要经过慎重的调查和研究,不会轻易下结论。

武科大中南分校的副校长孙利生解释说,对学生上课不认真听讲的行为不闻不问,属于不教书育人;上课没有板书,也没有与学生互动、不注重课堂教学效果的反馈等,属于照本宣科。而很多人表示,这样的解释还是很笼统,难以作为标准来实施。

武汉市几所高校的部分学生表示对这一规定的实施并不看好。武汉大学某同学认为,对于这样一个表述模糊、难以界定的标准,在实施处罚时可以人为操控的可能性就很大,而制定这个标准也就完全丧失了意义。所以他并不觉得这样的规定出炉会对教学改善起到实质性的效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一位姓王的同学说:“其实,这14条标准中的多数情况在现在的高校中普遍存在,如果这样的标准在高校中严格执行的话,大批的老师将会面临处罚。罚不责众,所以我不相信这样的标准会有什么实际效果。”《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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